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公布國內新增275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67例本土及8例境外移入。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在記者會中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至28日。
▲COVID-19疫情擴大,連續5天本土個案破百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3級,禁止室內5人聚會。圖為台北信義區街頭中午人潮銳減,明顯冷清(圖/中央社)
以下為第三級警戒措施:
一、全國性措施:
1.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二、第三級警戒區域措施:
1.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3.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7.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8.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