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引發社會熱議的「松山之亂」爭議,在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告一段落,被發現動手刪除關鍵96秒畫面的台北市中崙派出所前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獲緩起訴處分。北檢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核後,19日駁回,2人緩起訴確定。
▲中崙所前所長許書桓和巡佐傅榮光獲緩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圖/翻攝畫面)
根據北檢偵辦結果,許、傅2人完整供述湮滅證據客觀細節、主觀犯意,且湮滅證據罪為最重本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2被告為執法人員,為迴護同仁竟知法犯法,本應非難,然考量2人無刑案紀錄,服警職以來,平日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甲等,屢獲嘉獎表揚,且許書桓業經行政懲處記過1次,經此事件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況國家培育警職人員不易,應以緩起訴為適當。
副所長顏敏森部分,顏男在短暫時間內無法判斷徐權等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僅對徐權施以強制力制止而非予以逮捕,待徐權情緒稍緩和後鬆開讓徐男離去,難認有何刑法所定,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於其逮捕、拘禁中,故意縱放之情形。
且當時包括顏敏森,另僅有4名員警,人力不足,為維護駐地安全,即對徐權施以強制力制止後,將徐權等10人驅離至派出所外,未立即予以逮捕、移送,其處置難認有何刑事不法,至於是否有行政疏失,宜由警政署等服務機關調查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