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澎恰恰日前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因拍片需求,向一自稱「小陳」的男子借貸,結果慘遭詐騙,警方循線逮捕本名吳宣學的「小陳」及一名李姓男子,依法移送法辦,檢方依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9日宣判,考量吳男認罪,並同意以分期付款還款,判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澎恰恰為了拍片借錢,卻被騙180萬。(圖/資料畫面)
根據檢方起訴,澎恰恰主張,2019年底他有意籌拍電影,於是透過友人仲介,向吳男借款1000萬元,但吳男要求先給180萬元保證金。澎恰恰不疑有他,開立支票付款,之後吳男卻人間蒸發。不甘受騙,澎恰恰於同年3月,低調向刑事局報案。
檢警追查發現,澎恰恰開的支票最後自李姓男子的帳戶兌領,循線逮捕到吳男後,也在宜蘭逮到李姓男子。吳男當時供稱,因為怕澎恰恰還不出錢才兌領,否認詐欺,但這樣的說法並不被檢察官接受。
至於李男部分,因檢方查出李男僅單純提供帳戶,整個過程並不知情,因此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另依詐欺罪將吳男起訴。
全案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吳男改口認罪,並承諾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款項,法官因此判決吳男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若未依約還款,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