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因應台灣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進入全國三級,法務部也在19日傍晚,發出聲明宣布本部及所屬機關全面防範,並嚴查違反防疫案件,提高執行力道。
▲全國疫情警戒升三級,法務部強調,將加大力道嚴查假訊息。(圖/翻攝畫面)
法務部表示,即日起除配合相關三級防疫規範外,立即啟動本部機關疫情應變小組、跨部會防疫處理小組、各機關疫情應變專組,就機關人力運用、業務運作、辦公場所等執行防疫應變計畫。
也比照已在雙北地區實施的三級防護警戒相關措施,啟動分區異地辦公、彈性上班、 居家辦公等措施。檢察、調查、廉政、矯正、行政執行5大系統也因應雙北地區三級警戒,依一致標準及相同規範辦理。
另強化其他防疫措施,包括公共設施全面關閉或封鎖進出、調查機關實施辦公園區分區關閉或封鎖,在確保國家安全前提下,一般案件及業務均暫停辦理。除了緊急案件,檢察官指揮的通緝犯案、現行犯逮捕、緝毒案件等相關業務,移由另區代理。
廉政機關非有必要,暫緩案件約詢。若因急要,應陳報主管、檢察官同意。其所屬訓練及研習中心或機構,也均改採線上上課。
至於監所部分,為嚴防監所收容人群聚感染風險,採取擴大運用科技設備維繫親情支持,增加使用電話接見專線、遠距視訊及行動接見設備。
以及暫停辦理收容人與眷屬同住、面對面接見或懇親、自主監外作業及外役監收容人之返家探視等,改請家屬利用行動接見。並暫停辦理收容人家庭日活動、才藝班、讀書會、宗教、演講等與外界人士接觸之教化處遇活動。
最重要的是散布假訊息。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已指示高等檢察署及調查局,速查嚴辦散播疫情假訊息的不法案件。高等檢察署也已成立查察疫情不實訊息督導小組,同時地方檢察署則成立專責小組,從速從嚴偵辦。行政執行署亦持續加強辦理違反防疫裁罰案件之執行,並列管未依規定佩戴口罩遭罰案件,逾期未繳者,立即移送各分署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