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拒養聽障兒!法院怒判不准離 網憂:怨恨轉移孩子

大陸中心/周羿彣報導

中國山東一名夫妻婚後育有一名孩子,該名孩子出生後就罹患聽力障礙。夫妻倆感情不睦決定離婚,但雙方都要求孩子由對方撫養,甚至因此鬧上法院,法院認為這對父母對撫養子女是嚴重不負責任判決「不准離」,案件一出掀起熱烈討論,許多網友卻傻眼「都棄養了,強行送回去孩子會好過嗎」。

▲孩子出生就有聽力障礙,父母離婚卻都不要他。(示意圖/Pixabay)

根據《新京報》報導,中國山東一名趙姓男子和錢姓女子在2009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出生時就有聽力障礙,雖然積極尋找治療方法,但卻始終沒有痊癒。直至2020年5月,錢女和丈夫因為生活瑣事大吵一架,憤而離家出走,事後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夫妻在法庭上都找各種理由推託提出「孩子給對方養」。

乳山法院近日審理後指出,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義務,雙方都需要無條件履行,孩子存在聽力障礙,父母更應該給予照顧和關愛,雖然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撫養子女方面「嚴重不負責任」,最終判決他們「不准離婚」。

▲夫妻離婚都不要小孩,法院判決不准離。(示意圖/Pixabay)

案件一出卻掀起熱烈討論,「都棄養了,強行送回去孩子會好過嗎?孩子也是可憐」、「都11、12歲了,這孩子會有心裡創傷吧,父母離婚就已經很打擊了,還都不要他」、「這後面孩子還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嗎」、「父母涉嫌棄養,判不判離婚有什麼影響?現在不是更多怨恨轉移給孩子嗎?當地的婦聯不能坐視不管吧」、「這種案子如果不判離最後受罪的就是孩子,輕則冷暴力情感傷害,重則肉體傷害,這類案件應該判離,由雙方付撫養費,為孩子尋找合適的監護人,這樣三個人都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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