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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茫硬開車撞死台大學霸…酒駕男改判多賠1246萬

記者莊沛儀/新北報導

新北市室內設計師林志憲,3年前10月在北市與友人聚餐喝酒,結束後自行開車返回三重住處,行經泰山新北大道時,因違規左轉撞死剛送完女友回家的林姓台大碩士生,還自稱「不受酒精影響」。刑事方面,被高院依酒駕致死罪判刑5年6月;民事部分,高院29日再判林須賠償死者父、母各646萬4900元、599萬8021元。

▲設計師酒駕撞死人,高院改判要多賠償1200多萬。(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擔任室內設計師的林志憲2018年10月5日晚間,與朋友在北市西門町的日式料理店飲用了不少清酒,當天深夜11時許,餐敘結束後仍執意駕車返家,沿泰山區新北大道往桃園方向行駛,行經泰林路口時違規左轉,轎車右前車頭當場撞上剛載完女友返家的林姓研究生,造成他頭部重創送醫不治,林志憲被測得酒測值0.7毫克。

▲設計師男酒駕違規左轉,撞死林姓台大碩士生。(圖/資料照)

林姓研究生父母主張,林志憲曾自承酒駕讓他意識比較不清楚、在居酒屋那邊就已經喝醉了、當時覺得飲酒過後對駕駛行為沒有影響等語,而且政府三申五令宣導酒後應可請代駕或坐計程車,但他卻執意「容任」自己駕駛「殺人凶器」隨機犯案,沿路鑽隙蛇行,錯過回家匝道,在酒精催化下,已將他人安全及法律規定置之度外,他的行為已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罪。

▲林姓台大碩士生品學兼優,曾獲發明獎銀牌。(圖/資料照)

林志憲的辯護人則稱,林嫌在案發前連日工作、常熬夜,致使身體因連日工作疲勞而易醉,酒後判斷力下降的情況下,誤判自己尚能駕車,而依過往習慣開車致釀憾事,並非對發生事故致人於死不違反本意等語。

新北地院認為,林志憲酒後執意上路,可見他漠視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刑事部分,高等法院日前依酒駕致死罪判林男5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林男則須賠償研究生父母共1464萬元,扣除死者父母已領取的強制險200萬元,林男還要賠償12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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