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2.0」7月1日起正式上路!新制6項變革包括「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紅單交易納管」、「委託代銷契約強制備查」以及「增訂查核權」等新措施,使不動產成交市場資訊更加透明即時,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達到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目標。
▲實價2.0新制必須揭露完整地號門牌,預售屋也必須於30日內完成申報。(圖/新北地政局提供)
實登門牌全揭露,預售資訊更透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7月1日起更全面改為完整地號門牌。此外預售屋交易以往只有不動產代銷業成交案件,於代銷契約終止或屆滿後才一次性申報,產生揭露時間落差,新制對於所有銷售的預售屋都必須於簽約後30日內完成申報作業,即時揭露資訊。
▲明日起,紅單交易買賣全面納管,違規者最高可罰100萬元。(圖/新北地政局提供)
預售契約有備查,紅單交易全納管
地政局補充,自7月1日起銷售的預售屋建案,不動產開發商或地主應於銷售前將建案資訊,以及所使用的住宅買賣定型化契約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報備查,若委託不動產代銷業銷售,代銷業應另將委託銷售契約於30日內向地政局申報備查,屆時民眾可立即上網查詢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
另外業者使用之契約如違反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處6至30萬元罰鍰。又為遏止預售屋炒作,業者將來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時,應書面確立交易標的及交易金額,且不得約定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同時買受人也不得將該書面契據轉售,違反者將按戶(棟)處罰15至100萬元罰鍰。
最後,地政局提醒,因應新舊制度銜接,不動產代銷業者申報備查預售屋委託代銷契約,以及110年7月1日以前已簽約之預售屋案件,應於內政部規定的特定期間內申報登錄,以免逾期受罰。有關實價登錄新制、應備文件書表及常見問答宣導,可於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實價登錄2.0」專區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