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信欽、劉家偉/台北報導
為緩解醫療量能,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規定確診者若症狀緩解、距發病已10日,且採檢陰性或Ct值30以上即可解除隔離,但國內依規定出院的陽性康復者漸增,而中央、地方各機關卻仍多以「陰性報告」作為通行依據,也讓這些身上仍驗得到病毒但無傳染力的人無所適從,想返回職場、就醫或進出市場都被卡關。
▲▼L小姐抱怨出院後沒有明確的證明文件。
確診後康復者L小姐:「這邊的結果是寫陽性,這是最近那次的。」
曾經確診,但明明都已經康復,Ct值超過30出院解隔離,但健保註記還是陽性,就連進醫院都被拒診,因為康復後只有1張住院證明。
▲指揮中心允諾將與專家討論配套措施。
就是這張,上頭只寫著因為新冠病毒感染住院15日,不僅沒有其他任何註記,更別說是未來上班拿不出陰性證明。
對此北醫成人感染科主任李垣樟建議,康復者應出示的應該是「解隔離證明」而非陰性報告,否則會造成康復者生活上很大困擾。
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有聽到這個訊息,相關再請專家小組來談,很多國家也有一些康復證明等等的這些,我們再來思考怎樣來做,我們請專家給我們一些意見,然後再來定案。」
指揮中心強調,康復證明還要再討論,因為也有專家擔心會有新破口。
▲醫師建議用快篩當基礎評估。
北醫附醫胸腔內科主任周百謙:「雖然說Ct值30可能不具備傳染力,但是在不做的情況下的話,如果持續有症狀其實還(要)注意,會不會是陰轉陽的一個情況再次出現,所以我們要釐清症狀是直接或間接跟病毒有關;第二部分就是說,快篩畢竟可以當作有效基礎的一個評估。」
醫師認為,還是不能排除會有陰轉陽,或是被變異病毒二次感染的問題,最後的方法就是利用快篩再次確認,避免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