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在今年3月16日,一輛騰龍客運遊覽車在蘇花公路114.7k下坡彎道失控撞山壁,導致包括導遊、乘客在內6人死亡39人輕重傷事件,宜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為駕駛游志豪涉嫌重大,依照過失致死和過失重傷害起訴。
▲遊覽車撞蘇花公路山壁釀6死39傷(圖/資料照)
起訴書中指出,車輛煞車、排檔和離合器當時都可正常運作,並沒有故障,但駕駛游志豪卻在彎道的時候沒有降檔,加上當地速限只有40公里,卻以45公里以上車速超速行駛,又不當以油壓減速器替代煞車,導致無法有效降速,慌亂中又操作失當,沒有將檔桿打入正確檔位,而是打入空檔,又因換檔時踩踏離合器致油壓減速器中斷,增升遊覽車失速危險,肇事時車速已高達54.3公里以上,才會失控撞上山壁,釀成6死39人輕重傷悲劇。
▲檢方認定駕駛游志豪過失行為導致車禍(圖/資料照)
這起意外事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舉辦2天1夜自強活動,當時3月16日從花蓮返程行經蘇花公路115K(東澳段)下坡彎道時,發生遊覽車衝撞山壁意外,導致左後車身破了大洞,乘客連人帶椅噴飛,釀成6死39傷,檢方調查後認為駕駛游志豪因為過失駕駛行為是肇事主因,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遊覽車撞蘇花公路山壁釀6死39傷(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