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被控37刀殺害生母後,剁下生母頭部丟下樓,二審被判無罪,引爆社會震驚,全案也自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高院更一審於14日上午10點宣判,結果大逆轉改判梁男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梁男二審獲判無罪,發回更審後,至今仍被羈押中。(圖/資料畫面)
根據二審判決,高等法院認為,梁男在案發前一天與當天,已經有自言自語、出現幻象、與現實析離、咆哮、叫罵等狀況。員警到場,約1小時30分鐘期間,梁男依舊處於語無倫次、行為混亂,被逮到警局時,情緒還相當亢奮導致無法與員警對話。甚至進入到看守所,也依舊有眼神渙散、無法陳述、記憶案發經過的狀態。直到收押1個星期後,才逐漸恢復正常。
因此合議庭認為,梁男在案發時,處於甲基安非他命、卡西酮類物質「急性中毒引起精神病症」,參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說明、台大醫院說明結果,綜合判斷後,依法判決無罪。
梁男被控於2018年10月18日,突持菜刀、開山刀等凶器,對自己的親生母親瘋狂砍殺,一共砍了37刀,甚至砍下母親的頭部,自12樓住處往外拋出到社區中庭。警方趕抵現場,另在屋內發現梁母的遺體與被砍下來的手臂。
一審審理期間,桃園療養院認定梁男行兇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梁男的2個姐姐也求情,強調弟弟是受到毒品的影響,希望法官不要判死刑,桃園地方法院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梁男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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