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藝人丁小芹先前在網路販售假名牌包,事後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監所服刑中;孰料,檢方清查後發現,去年4月間,丁小芹在網路兜售CHANEL等名牌項鍊及耳環,警方先花費460元購買1對耳環,再前往丁小芹住家搜索,一舉查扣276件仿冒品,新北地院依違反商標法判她拘役30日。
▲丁小芹販售名牌耳環仿冒品遭判拘役30日。(圖/翻攝自丁小芹微博)
據了解,從2015年8月起,丁小芹就在旋轉、蝦皮等拍賣網站,刊登販售CHANEL、FENDI等名牌仿冒品,其中包含手提包、衣服、背包及導入儀等品項,12名被害人匯款後,有人沒收到貨,有人誤以為是新品,事後發現竟是二手貨,憤而對丁小芹提出告訴。
一審法官依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等13罪,判丁小芹3年6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為,丁小芹並非集團犯罪,而且深知悔悟,加上她必須獨力負擔家計,目前在家具行兼差,收入並不穩定,遂改判2年6月徒刑,丁小芹不服提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去年12月丁小芹入監服刑。
檢方調查,去年3月間,丁小芹透過友人介紹,從工廠購入許多仿冒品,並利用蝦皮拍賣網站或網路直播方式販售牟利;同年4月間,警方以460元購買1對仿冒CHANEL耳環存證;同年6月間,警方持搜索票登門查緝,一舉查扣276件仿冒品,包含耳環、項鍊、手鍊、戒指、帽子及胸針等品項,侵權對象則有CHANEL、LV、GUCCI、DIOR等品牌。
▲丁小芹販售名牌耳環仿冒品遭判拘役30日。(圖/資料照)
丁小芹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丁小芹為圖一己私利,透過網路販賣仿冒品,侵害商標權人商譽及市場利益,有礙公平交易秩序,考量丁小芹與其中1家公司和解,遂依透過網路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判她拘役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