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彰化報導
噁炸!彰化一名56歲的巫姓男子,自1999年經營加水站,並於彰化11鄉鎮29處設立加水站,販售「埔里甘淨泉水」,但自2018年12月起,巫男就無暇至南投水源地載水,竟利用馬達、管線等,汲取彰化溪湖住家旁的鐵皮屋、廢棄豬舍舊水井地下水,3年共不法獲利681萬元。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發現水中重金屬超標,明顯違反飲用水標準,近日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巫男起訴,並沒收681萬元不法所得。
▲加水站販售的山泉水,竟是廢棄豬舍抽取的地下水。(圖/翻攝畫面)
據起訴內容指出,巫男自1999年經營加水站,水源來自於南投埔里桃米泉商行、購買引至烏溪水系的地面湧水作為原水,巫男以每月4000元價格,駕駛10公噸水車前往載取,再回住處旁鐵皮屋貯放,經淨水設備處理後,再載運至各加水站,以每20公升10元的價格販售。2018年起,巫男設立統清企業社,同年12月開始,就無暇到南投去取水,竟投機取巧,汲取溪湖住家處旁的鐵皮屋、廢棄豬舍舊水井內的地下水,經過濾後,再送到各地經營的29處加水站販賣。
不僅如此,巫男還將水賣給不知情的人,分別以每5公噸500元、每10公噸900元,賣給不知情的施男、陳男,3年內共不法獲利681萬多元。之後巫男遭檢舉通報,彰化縣地檢署、衛生局等單位前往調查,發現水中的重金屬嚴重超標,此時巫男才坦承,為了照顧父母無暇去載水,才在住家附近抽水。檢方偵辦後,依違反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刑法詐欺等罪,從重依食安法論罪起訴,並沒收681萬元不法所得,其29處加水站也勒令全部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