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台南報導
因應全國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戒,自5月19日起即配合中央政策迄今,市府積極為長照機構社福工作人員及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教育人員疫苗施打,22日下午召開防疫記者會,說明幼教機構適度鬆綁情形。
▲台南市從27日起有條件鬆綁幼兒園及課輔機構。(圖/市府提供)
市府表示,關於公私立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因應全國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戒,自5月19日起即配合中央政策全面停課迄今,期間市府也積極為幼兒園和安親班教育人員安排於7月8日至12日全面完成疫苗施打,整體施打率達95.39%,考量國內疫情已趨緩,自7月27日起南市各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可有條件開放,以提供有需求家長安心的教保服務。
教育局長鄭新輝也說,針對中央防疫警戒調整後,為兼顧家長托育需求與防疫,台南共有568家公私立幼兒園及42家立案課後照顧中心將採「有條件開放」,並規劃10點配套措施,包括:
1.帶班教師須已完成施打疫苗,未完成施打者每3天至少快篩1次。
2.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要求(包括:量體溫、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每日自主健康管理,「發燒、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
3.特定人員加戴面罩、手套(如隨車人員、打菜人員、接觸外人者等)。
4.以班為單位進行教學,禁止跨班及戶外教學活動。
5.密閉空間、戶外遊具及有接觸傳染風險之設施暫停開放。
6.室內用餐應加裝隔板,保持距離。
7.外人須經同意始得進入並嚴守規範(落實實聯制、量體温、戴口罩、噴酒精、保持社交距離、避免接觸幼兒)。
8.每日加強消毒,包括:幼童車、室內外活動空間、廁所等。
9.師生有1人確診全園停課2週,有1人被匡列,全園停課1天清消。
10.上述配套會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及本市疫情發展滾動修正。只要各園或各中心能遵循上述要求,即可自7月27日起開放受托。
教育局強調,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有條件開放是以守護幼兒及學童為前提,籲請各園(中心)必須確實遵守各項防疫要求,將在有條件開放期間,加強各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的防疫稽查,以確保幼兒及學童有安全的照顧環境,讓家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