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董姓男子因自製傳單「確診!無良!XX洗頭店」丟在路邊,被警方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法辦。不過檢方認為,傳單應是揉過後丟棄,沒有散布的犯意,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董男被控印製傳單,宣傳某洗頭店有確診案,被移送法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警方調查,董男於5月26日下午,將以電腦繕打「確診!無良!XX洗頭店」等語的傳單,丟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某巷弄內,涉供不特定多數人見聞,但董男並未查證相關訊息,因此依法移送法辦。
董男到案時,坦承傳單是他製作、列印的,但沒有散布,傳單印好,他就揉掉丟棄,沒有要給他人看的意思。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董男確實只是把傳單丟在路邊就離開,現場沒有其他人。且警方查扣到的傳單,也確實有被揉過的痕跡,與董男的說法相符,難認有供他人閱覽的意圖,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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