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您一個月都花掉多少錢呢?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為19978元,其中以台北市每人消費2萬7004元最高,台北市更是連兩年走升,消費金額最低的是彰化縣的14,966元。
台北市每月消費支出為全台之冠(圖/資料照)
據《聯合晚報》報導,去年每人月消費對多前三名的縣市,分別是台北市的2萬7004元、新竹市2萬5699元、新竹縣2萬1512元,最低的三名為彰化縣1萬4966元、雲林縣1萬5159元、南投縣1萬5440元,值得注意的是全台平均值為19978元,只和基本工資2萬0008元差30元。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去年台灣家庭平均每戶消費金額為75萬5169元,持續創新高,而各縣市民眾消費的比重也不同,以六都和新竹縣市為例,民眾在旅館和餐廳的消費就比其他縣市高,而台北縣市則因為大眾交通運輸方便,雙北市民眾在交通上的支出就比其他縣市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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