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記者丘德真雪梨6日電)隨著澳洲在野黨派國會議員持續向聯邦政府施壓,要求澳洲制裁侵犯人權的外國官員,澳洲外交部長潘恩5日承諾,澳洲政府將推動類似美國「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立法工作。
▲澳洲外交部長潘恩承諾,將推動類似美國「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立法工作。(圖/路透社/達志影像)
澳洲金融時報(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今日報導,澳洲外交部長潘恩(Marise Payne)承諾,澳洲聯邦政府將會推動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Magnitsky Act)立法工作;相關法案通過後,制裁對象將包括違反人權、涉及貪腐和網路攻擊的外國官員。
事實上,去年12月澳洲國會朝野黨派已達成共識,建議澳洲聯邦政府訂立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以便制裁侵犯人權和貪腐的外國官員,讓澳洲政府可依法凍結相關人士在澳洲的資產,並且禁止這些人入境澳洲。
由澳洲朝野黨派共同組成的國會「外交、國防及貿易事務聯席委員會」去年12月7日發表調查報告,提到該委員會接獲大量證據,指出澳洲有需要立法制裁貪腐和侵犯人權的外國官員。
報告指出,由於民主國家的財務制度比較穩定健全,貪腐和侵犯人權的外國官員往往將資產儲放在澳洲及其他民主國家。
報告建議,澳洲應該仿效美國訂立「馬格尼茨基法案」,除了針對貪腐和侵犯人權的外國官員本人之外,制裁對象還應該包括其家人以及與他們有關係的官方機構或非官方團體。
這項報告強調,相關法案通過後,聯邦政府可依法凍結相關人士、機構或團體在澳洲的資產,並且禁止相關人士入境。
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提到,國會「外交、國防及貿易事務聯席委員會」接獲的大量相關陳情是和中國、香港與新彊議題有關。
報導指出,由於聯邦政府遲遲未回應澳洲國會的建議,引起在野黨派不滿。工黨參議員季欽(Kimberley Kitching)拒絕繼續枯等,自行草擬並於3日向參議院提出「馬格尼茨基制裁議案」,並於當天完成二讀。
季欽在二讀演說中指出,澳洲必須跟上其他民主國家的步伐,她強調,訂立相關法規目的之一是要讓侵犯人權和貪腐的外國官員清楚明白到,即使他們是在上級的保護和授意下行事,還是難逃國際制裁。
ABC報導指出,澳洲參議院3日決議,要求澳洲聯邦政府必須在一週內回應國會「外交、國防及貿易事務聯席委員會」的建議。
「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是為紀念遭迫害致死的俄羅斯律師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而命名。2008年11月,馬格尼茨基因試圖揭發俄羅斯警方與犯罪集團勾結盜取稅款事件而被捕,11個月後,馬格尼茨基在監獄受到虐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