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與一林姓女子在台北市發生車禍,雙方進行調解時,林女的母親抱怨,女兒受傷,以後嫁不出去怎麼辦?林男當場回應「我娶!」卻讓林女有被侮辱的感覺,提告妨害名譽。不過檢方認為,林男沒有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車禍調解時,林女不滿林男回嘴「嫁不出去的話,我娶!」提告妨害名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林男於年初肇事撞傷林女,被告過失傷害。雙方先在台北市文山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席間,林女的母親不滿林男提出的賠償金額,當場抱怨這場車禍害女兒受傷「萬一嫁不出去怎麼辦?」
林男一聽,當場回嘴「如果嫁不出去,我娶!」沒想到反而讓在場的林女爆氣,認為有侮辱她的意思,對林男加告妨害名譽。
檢方訊問時,林男坦承確實有說過「我娶!」這句話,但強調只是為了反駁,沒有侮辱的意思。
檢方認為,林男因為主觀上認為林女的傷勢並不嚴重,聽到林母抱怨,心裡不是滋味才會如此回話,並沒有羞辱林女的主觀犯意,因此依罪嫌不足,給予林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