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裝修蟑螂」滿街跑!一對新北市蘆洲李姓夫妻居住多年的愛巢年老失修,就近在三重找到一名呂姓裝修業者,雙方協議140萬工程價金進行裝修,孰料工程金已支付130萬,呂男將房子原裝修拆卸後,才施工到一半,竟然就人間蒸發,讓李姓夫婦不知該如何是好。
▲李姓夫妻指出,已給付130萬工程價金,但裝修尚未完成,李男已不知所蹤。(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李姓夫婦表示,與呂男在109年11月15日簽訂合約,總工程金140萬,雙方約定109年11月20日動工,110年5月31日完工,結果頭款、工程款等款項,總共支付了130萬,接近完工日時,前往查驗,竟發現房子拆一半,施工部分多處瑕疵,而呂姓業者也連繫不上了。
根據李姓夫婦說法,呂男以傳統裝修的「3331」收費方式,也就是簽約3成、材料進場3成、施工中途3成、尾款1成的方式進行收費,也就是說,109年11月20日動工日當天,就已經支付6成,工程進行到一半,又支付了3成,僅保留10萬做為驗收尾款。
▲吳翃毅表示,該糾紛不僅合約、支付價金方式草率,已施工部分也有諸多瑕疵。(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李姓夫婦驚覺呂男憑空消失後,只好找上住宅消保會尋求協助,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細看雙方簽訂合約,並非正式承攬契約,內容多有模糊之處,其中最嚴重的就是「價金支付」方式與日期。
此外,住宅消保會現場查驗後發現,工程進度僅達6成,但施工方式相當粗糙,包括木料未磨平、窗台縫隙處理草率、油漆沾染木製門框,甚至還有多處破損、設備型號與約定不同等諸多缺失。
▲吳翃毅說,預防勝於治療,要避免糾紛,裝修前必須先慎選業者。(資料照/記者陳韋帆攝影)
在確認缺失、拍照存證後,住宅消保會便聯繫業者呂男進行第一次調處,調解當日,呂男未到場,電話聯繫以「掛電話」方式回應,目前已進行第二次調處相約。根據經驗,倘若業者有心逃避調處,建議受害者盡速訴諸法院討回公道。
吳翃毅說,打官司畢竟曠日廢時,預防勝於治療,建議消費者在裝修前,就必須慎選業者,或至住宅消保會網站參考合約或業者選擇方式,畢竟多數人一輩子可能僅會擁有一間房子,裝修經驗也僅有1~2次,裝修金額動輒百萬起跳,選錯人就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