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男子蘇新漢因金錢、感情問題與在按摩店工作,越南籍黃姓女子發生爭執,氣得提著4.72公升的汽油,朝黃女潑灑、點火,黃女被燒到身體多處呈現焦黑「炭化」狀態,呼吸衰竭死亡。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蘇男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仍判無期。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蘇男逃死定讞。
▲日前二審高院判蘇男無期徒刑,蘇男當庭冷回「可以上訴嗎?」(圖/資料畫面)
2019年間,蘇男在一越南小吃店認識黃女,知道黃女在按摩店上班,經常前往捧場,並對黃女展開熱烈追求。之後2人開始交往,卻因為錢的問題不斷發生爭吵,更讓蘇男失控的是,黃女對他隱瞞已婚身分。
2020年1月22日,蘇男打電話要求黃女還錢,但黃女不理會,蘇男因此提著4.72公升的汽油,跑到黃女工作的按摩店「堵人」。現場按摩店其他員工阻止蘇男上樓,但蘇男開始潑灑汽油,員工們紛紛閃避,使得蘇男得以衝上樓,將汽油全潑在黃女身上,再點燃打火機,黃女當場被燒死。
根據驗屍報告,黃女全身超過80%燒傷,多處部位甚至被燒得焦黑,呈現「炭化」狀態,加上吸入性灼傷、急性肺水腫等,最終導致呼吸衰竭死亡。而蘇男這一縱火,也造成按摩店所在的集合式住宅8樓,1名外傭、1老人家一氧化碳中毒併發呼吸衰竭與吸入性燒傷等傷害。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蘇男是一時失控,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且檢察官並未上訴,因此駁回蘇男的上訴,仍判無期徒刑。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