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刑事庭、35歲的已婚黃姓法官助理,涉嫌多日跟蹤、偷拍黃姓女書記官裙底,本月9日,於捷運小南門站,被埋伏的警方當場逮捕,誇張的是,黃男的手機裡,還有文湖線車廂、其他捷運站手扶梯的「戰利品」,警方懷疑受害者不只1人,移送檢方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諭知黃男6萬元交保,並追查有無其他受害人。而黃男任職的台北地院,也進行行政調查,將召開考績會處理,據了解,最重擬以懲處「解聘」。
▲捷運監視器拍到黃男偷拍犯行。(圖/翻攝畫面)
據檢警調查,黃男涉嫌多日跟蹤、偷拍黃姓女書記官,自本月3日起連續4天犯案,黃女驚覺受害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黃男行跡,9日於捷運小南門站將他逮捕,黃男落網後,辯稱因為「生活壓力太大」,而黃男手機裡還有其他捷運線的偷拍照,警方懷疑受害者不只1人,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諭知6萬元交保。由於黃男為北院法官助理,北院得知後也立即進行行政調查,若確認黃男犯案屬實,將召開考績委員會,予以「解聘」開鍘。
▲捷運監視器拍到黃男偷拍犯行。(圖/翻攝畫面)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