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陽明山仰德大道2017年7月19日發生4死8傷車禍悲劇,何姓死者當時載著柯姓妻子,結果遭水泥車重擊頭部身亡,家屬向肇事水泥車所屬「信詠工程公司」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負責人陳美蘭、盧姓車輛維修員應賠償何男4名家屬共733萬餘元。
▲何姓死者當時被夾在車內無法動彈。(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判決指出,阮姓司機當天依照陳姓女負責人指示,開著水泥車前往永公路工地進行灌漿,途經仰德大道三段、新安路口時,追撞同向及對向車輛,造成7輛機車與5汽車撞成一團,最後還波及兩輛路邊停車,撞車之後,水泥車往左又擦撞多間民宅。引起附近民眾探頭查看,總共釀成4死8傷。
台北市消防局出動消防車9輛、救護車12輛、61人到現場救援,其中4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死者名單除水泥車駕駛阮姓駕駛(44歲,男)外,還有何姓男子(53歲,男)、翁姓男子(44歲,男)及陳姓女子(24歲,女)。
何姓死者為陽明山上的住戶,生前以種竹筍、出租別墅維生,小孩長大外出工作後他便退休。當天他開車載老婆出門,妻子因坐在副駕駛座逃過一劫,自己卻被夾在車裡受困,不幸身亡。
士林地院判決,信詠陳姓女負責人沒有妥善維護車輛,將嚴重超載且手煞車系統移除的水泥車交由阮姓司機駕駛,導致下坡時重力加速度而變快,手煞車又無法減速,最終釀成車禍。另外,盧姓車輛維修員同樣沒有妥善維護水泥車,導致水泥車差速器的減速驅動齒輪固定螺帽脫落,中央傳動軸後端還掉落地面,導致車輛下坡時無法進行引擎煞車,造成煞車系統失效,也有過失。
兩人的過失導致柯姓妻子痛失配偶,何母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何男兩名子女失怙,應賠償包括精神撫慰金、撫養費、喪葬費及柯女醫療費等733萬元,信詠公司、盧男所屬的材料行則應各與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可上訴。
▲2017年陽明山仰德大道車禍釀4死8傷。(圖/記者楊忠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