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23歲葉姓設計師繼「槍殺陳時中」、「逆向違規」後又闖大禍,他14日清晨駕駛黃色野馬南下苗栗,並在IG中吹噓自己「油門一拜」時速200公里,在半個多小時內到達苗栗,不料行經台一乙闖紅燈當下,撞上一名21歲的巫姓女騎士導致對方命危;同日下午時分,警方訊後將葉男移送法辦,但他仍不改暴戾性格,臨走前特地搖下窗戶,並對著現場媒體比中指;苗栗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葉男罪嫌重大,不羈押恐再次危險駕駛傷害他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葉男14日開著黃色野馬跑車,從南港南下苗栗,並在台一乙線闖紅燈,此時巫女從左側行經路口,當場遭葉男撞飛,先在空中翻滾數圈後,才重重跌落在地,造成她頭部重創、耳鼻冒血等傷勢,醫師仍在積極急救中,目前尚未脫離險境。
▲葉男駕駛黃色野馬跑車撞飛女騎士。(圖/翻攝畫面)
葉男肇事後不見悔意,接連在IG發布限時動態,聲稱自己點穴讓女騎士「全身暢通」,而且還對她做CPR,確認她的靈魂是活的;更扯的是,自己明明是肇事者,還擺出一副救人姿態,葉男自稱:「她原本是完全沒心跳的,如果今天不是我救的話,她基本上永久植物人」、「今天這台車,如果不是我開,今天救的人如果不是我,我會死,她也會死,而且會是雙方當場暴斃!」
不僅如此,本月7日葉男曾在IG發布限時動態,除上傳陳時中的新聞畫面外,還在照片中標註「一看就有貪污,前後不一了,之後打掉」;葉男隨後還發表文章,內容提及「陳時鐘(中),你是我會開最多槍的人,你就是個畜生,台灣因為你,一堆中小型企業,將近要倒閉,我一定開你好幾槍,不同部位都開,心臟不開,不會讓你直接死,放血放到死」等字句,隔天遭警方逮捕送辦。
葉男車禍肇事後被移送苗栗地檢署,內勤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葉男在速限60公里之路段,以嚴重超速(時速100公里)伴隨闖越紅燈之危險駕駛行為在道路上行駛,顯然漠視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高度危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此類車禍不能僅以單純過失視之;同時考量葉男日前在台南市才因闖越紅燈、逆向行駛經警方認定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若不羈押將難以防免其再次危險駕駛傷害他人之風險,而有羈押之必要。
此外,且葉男涉嫌刑法重傷害、公共危險罪嫌重大,其中重傷害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合併葉姓被告有逃亡、反覆實施重傷害犯罪之虞等理由,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