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6歲王姓土地開發公司女負責人,由於欠繳101到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罰鍰1589萬餘元,昨天(26日)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官向新北地院法官聲請管收後,王女連忙打電話給母親求救,在宜蘭的王母雖跑到銀行匯款,試圖搭救愛女,但由於她持續「保持通話」,也讓銀行行員與宜蘭警方以為王母遇上詐騙,因此將王母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而執行官也只好繼續將王女解送往法院,並裁准管收3個月。
▲王女致電向母親求救。(圖/翻攝畫面)
新北分署指出,王女從101年1月至103年5月間,未依規定扣繳自己與他人的執行業務所得,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在104年10月間通知查帳後,追課101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合計約533萬元,並裁處101至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罰鍰8筆,合計約2,020萬元;經宜蘭分署拍賣王女位於宜蘭的房產,徵得968萬餘元後,本稅部分已全部繳清,罰鍰部分仍積欠1589餘萬元。
分署追查發現,王女在三重、土城、中和、淡水等地都有房產,還曾透過信託轉到母親名下,這樣的信託行為還曾被新北地院認定觸犯損害債權罪,而遭處拘役40日,緩刑2年;此外,王女與父母間又有多筆百萬元起跳的保險費、基金、保單解約金往來,因此認定王女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卻故意不履行,於是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
王女昨天(26日)得知將要被管收後,連忙打電話向母親求救,母親見狀立刻奔赴宜蘭市的新光銀行準備匯款,更致電請求行政執行官暫緩聲請管收,但王母一邊「保持通話」一邊匯款,也讓行員起疑,認為王母可能遇上詐騙,向當地警方求救,警方到場後也研判王母可能遇上詐騙集團。
儘管執行官曾與宜蘭警方通電話,說明事情原委,但宜蘭警方仍認為電話中無法講清楚,要將王母帶回警察局製作筆錄,執行官只好掛上電話,繼續將王女解送到法院,經法官審理後,裁准管收3個月。
新北分署呼籲,被移送執行的義務人應自動繳清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並勿心存僥倖,輕忽行政執行官辦案的專業與決心,以脫產的方式規避執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的強制處分。
▲王女被帶往新北地院途中,仍持續與母親講電話。(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