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楊姓男子假冒律師身分向民眾索取費用辦理案件訴訟,6年來不法獲利高達6千多萬,妻子發現丈夫詐欺謀財感到非常心寒,向法院聲請離婚。
▲檢調上門搜索辦公室的所有訴狀並查扣帶回。
檢調上門搜索辦公室的所有訴狀都被一一查扣帶回,因為這裡有一名楊姓男子對外聲稱自己是律師以及事務所執行長,向不知情民眾索取費用辦理訴訟案件。6年來已經有24人上當受騙,不法獲利高達6232萬,假律師的身分被揭穿後被新竹地方法院判刑1年8個月。
▲楊男聲稱自己是律師以及事務所執行長向不知情民眾索取費用辦理訴訟案件,6年來不法獲利高達6232萬。
不過其實在假冒律師身分之前,楊姓男子還對外謊稱有管道可以購買低價百貨禮券,從被害人手中騙到3500多萬被判刑2年,緩刑5年。
而翁姓妻子發現丈夫居然屢屢詐欺謀財讓她心灰意冷相當心寒,因此在今年1月25日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離婚調解,不過楊姓男子卻拒絕出席,最後法官判決離婚。根據民法1052條第10款,只要夫妻一方故意犯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就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楊姓男子明顯符合條件才會被法院判准,2人婚姻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