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珩、徐兆緯/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走在松山區復興北路的人行道時,被大樓放在外面人行道的花盆絆倒摔傷,當下氣得找管理員理論還要求賠償,甚至直接把人拉到馬路邊痛毆,連警方到場情緒都還是很激動,最後被警方大外割壓制。雖然放置盆栽的地點屬大樓私有地,但警方表示只要妨害安全或交通就能依法開單。
▲男子不滿遭人行道花盆絆倒,竟毆打管理員。
身材高大的壯碩男怒氣沖沖瞪著個頭明顯小很多的大樓管理員,大手一抓把人拉到馬路邊又毆又踹,管理員想逃卻頻頻被扯頭髮一再被推倒,民眾目擊立刻報警。
員警:「我就帶你回去。」
動手蔣姓男子:「為什麼。」
▲男子情緒激動,甚至想再找管理員理論。
員警:「看完監視器是你在打人家喔,我現在以準現行犯逮捕。」
所長接獲報案立即帶三名同仁到場,但壯碩男很激動,甚至想穿過警方再找管理員理論,這下直接被大外割壓制。
員警:「下去,趴著。」
員警:「趴下、趴下!」
動手蔣姓男子:「他剛打我喔。」
▲男子最後被警方壓制。
員警:「把他銬起來。」
員警:「我們剛剛看都是你在打人啦。」
動手蔣姓男子:「他打我。」
記者王家珩:「原來男子當時會這麼生氣就是在外頭行走時,被這些花盆絆倒因此摔傷,才會氣得衝進大樓找管理員理論。」
▲蔣姓男子被依妨害自由傷害罪送辦。
38歲的蔣姓男子,因為住附近行走時被花盆絆倒跌傷,管理員關心詢問但他氣得要大樓賠償,管理員回覆會請建管處處理,但他不能接受竟動手打人,被依妨害自由傷害罪送辦。
大樓住戶:「我們也是有看到說有人躺在那邊就把他扶起來,(花盆)就擺在我們自己的人行道這樣子,這原本是一個通道口然後我們是有跟市政府報備然後修正,就是不要讓人家停車用。」
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長盧俊宇:「(蔣男)情緒非常的激動,那我們看到被害人的身上,頭手腳都有受傷全身都是血,那我們現場就是以準現行犯給他壓制,妨礙到交通的部分基本上我們除了排除之外,也都會依法來做舉發。」
扣除大樓門口外頭,人行道一共放置三個花盆,雖然屬於私人土地,但要是有公共安全問題甚至影響交通,公園處可排除,警方接獲檢舉也能依法開單。只是不管這處花盆擺放有沒有疑慮,男子動手把管理員毆傷就是不對,衝動下場反而自己先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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