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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兩棲偵搜訓5天就逃兵! 海陸阿兵哥工地打工下場出爐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海軍陸戰隊第66旅一名陳姓志願役士兵,今年3月間參加兩棲偵搜專長訓期間,僅接受訓練5天,就在休假時,認為自己心緒不穩想辦理退訓,卻又認為受訓單位沒有幫忙他辦理退訓手續下,竟刻意逾期未歸,藏匿在台中大里區工地打零工,直到隔月13日晚間,才因遇上警方臨檢而被尋獲,台中地院考量陳男過去曾涉犯侵占案,法治觀念淡薄,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中的「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3月入伍擔任義務役後,在同年5月間轉為志願役士兵,並在海軍陸戰隊第66旅任職,今年3月21日接受兩棲偵搜專長訓期間,竟在26日晚間6時休假離營後,認為自己心緒不穩,想辦理退訓,卻又認為受訓單位不願替他處理下,原定應於28日晚間9時收假返營,但他卻刻意離營未歸,並藏匿在台中市大里區工地打零工。

服役單位接獲通知後,多次聯絡並前往陳男住處查訪,仍無法與陳男取得聯繫,直到4月13日晚間9時許,陳男遇上警方臨檢查驗身分時,被通知為失蹤人口,才自行前往台中憲兵隊接受訊問。

陳男坦言,因為在受訓期間發病症狀心緒不穩,有反應過狀況,但受訓單位都沒有幫我處理,所以我在110 年3 月28日21時許要收假時就沒有回去受訓;我離營之後去工地找工作,住在公司宿舍,離營後完全沒有跟單位聯繫。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為現役軍人,卻未能已和法官到妥適處理,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影響部隊紀律、管理、各項訓練及勤務的執行,行為實有不當,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中的「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法官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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