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2007年導演陳可辛的《投名狀》,不負眾望的拿下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導演獎,主角李連杰拿下最佳男主角獎,劉德華獲得最佳男配角獎提名。
▲《投名狀》裡李連杰、劉德華與金城武。(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這部電影總投資4000萬美元,約3億人民幣,其中演員片酬占了43%。而李連杰一個人就拿了1億人民幣,劉德華與金成武也是國際巨星,他們拿的片酬也不低,劉德華1600萬人民幣、金城武1200萬人民幣,兩人加起來還不到李連杰的三分之一。
那時候李連杰的片酬一直是好萊塢的經紀公司主導,據說李連杰當時號稱1000多萬美元,那時候剛從好萊塢回來,在華人世界與好萊塢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也是片酬要求最高的時候。
《投名狀》在台灣、香港與中國大陸上映的是不同的剪輯與配音版本,在台灣上映41天,票房1.4億新台幣;在香港上映30多天,票房2749萬港幣。在中國大陸累計2.1億人民幣,因為馮小剛《集結號》半路截殺,導致《投名狀》票房腰斬,比原先預估的3億有不小的差距。加上在北美等地區的票房不佳,《投名狀》上映是虧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