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黃暐瀚表示,近年多項罷免案中,有的能通過,有的被否決,足以證明現行的罷免制度已可滿足實際的需要。(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
藍白立委推動選罷法修法,意圖提高罷免成案門檻與罷免連署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引起批評。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22)日表示,明確反對「罷免票數須多於當選票數」的修法,直言「總不能罷別人的時候很開心,換自己可能要被罷了,就急著想提高罷免門檻,如此雙標,如何說服人民?」
黃暐瀚表示,藍營打算在立院提出選罷法修正案,主要精神有兩個:第一是「連署門檻提高」(罷免連署時,連署人須附身分證影本);第二是「罷免門檻提高」(許宇甄提案,罷免票數須多於當選票數)。他指出,兩個修法的意義在於,「防止濫罷」與「多數新民意否決少數舊民意」。然而選罷法修正之後,根據「1%、10%、25%」的遊戲規則(連署不需身分證),已經完成多次的罷免投票,包括韓國瑜、陳柏惟、王浩宇、黃國昌、黃捷、林昶佐、謝國樑等案,有的能通過,有的被否決,足以證明現行的罷免制度已可滿足實際的需要。
黃暐瀚指出,連署加附身分證,自己雖不覺得必要,但也並不反對,只是過去藍綠皆有與現在主張不同的發言,「若確定要改,就請認真論述,跟社會大眾耐心說明為何改變看法?然後,切莫朝令夕改,修法之後沒幾年,又說要改回來,勞師動眾」。
黃暐瀚直言,至於「罷免票數須多於當選票數」的修法,自己則明確反對。他說明,以前立委陳柏惟為例,2020年當選拿11萬2839票,2021年罷免投出7萬7899票,罷免票數遠遠低於當選票數(相差三萬五千票),陳柏惟因此下台,當時國民黨稱這是「民主勝利」。「總不能罷別人的時候很開心,換自己可能要被罷了,就急著想提高罷免門檻,如此雙標,如何說服人民?」
黃暐瀚也表示,選罷法可以討論的地方很多,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民調公佈從十天前改為三天前」,以及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提出的「千分之三驗票改千分之十」,他認為上述提案「都比把罷免門檻提高,更值得討論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