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天道盟太陽會大同分會副組長李偉彬(20歲),因不滿張姓男子(21歲)先前看他被打沒有幫忙,又編造張男欠他錢,找來楊俊傑、徐健傑及汪暐哲等人,設局將張姓男子誘騙到分會據點,分別持球棒、高爾夫球桿、木棍、熱熔膠條等物不斷朝張男身體、四肢、頭部、背部等處毆打5小時,不顧張男求饒 「我的手已經沒知覺了」。李男甚至與張男父母視訊凌虐過程,要求兩人支付20萬元,否則就要將張男帶到山上。張男父母付錢後,兒子仍被活活打死,高等法院今依照傷害致死罪,判徐健傑10年4月、李偉彬10年9月、林椿貴1年5月、楊俊傑11年4月、汪暐哲9年4月。
2020年4月28日晚上7點,李偉彬設局誘騙張姓死者到北市迪化街的分會堂口,張男搭計程車抵達後,立刻發現狀況不對,但一旁的埋伏的惡煞用力抓住他,持刀刺向他的右手臂,張男無力反抗,被帶到房屋後方的房間內禁錮,期間李偉彬、林椿貴、汪暐哲、陳俊豪、柯奕豪、徐健傑等7人,開始以球棒、高爾夫球桿等物毆打他。
▲張姓死者搭計程車到場後,隨即察覺狀況不對。(圖/翻攝畫面)
張姓死者挨打後不斷大聲痛苦哀嚎、求饒 、虛弱蜷縮在地,喊叫「我的手已經沒知覺了」,但李男等人仍要求張姓死者必須以伏地挺身姿勢俯撐在地。
張姓死者被凌虐後,坦承確有積欠李偉彬20萬元,李偉彬等人立刻要求張必須交出20萬才放人,張先向友人求助未果後,繼而於同日晚間將近10點,以臉書Messenger打電話給母親陳姓女子,陳女沒接電話,楊俊傑又用自己的手機登入張姓死者的臉書帳號後,再次透過Messenger 撥打電話聯繫陳珊蘭,告知「你兒子被抓到,已經殘破不堪」,要求陳女需匯款20萬元。
陳姓女子起初仍未相信,徐健傑隨即開啟視訊功能,陳女及張姓死者的父親才看見兒子確實被綁走毆打,兩人心急救兒,懇求楊俊傑先讓兒子離去,因他們不善轉帳,手頭也沒有足夠現金,只要兒子被送回家門,必定交付20萬元。
在與張姓死者父母視訊期間,李偉彬等人仍輪番持不同器具猛力毆打二小時以上,張男身體已經十分孱弱,更在視訊中向父親表示「雙腳無知覺」,徐健傑、楊俊傑更先後以「我跟你講如果說你要用你的方法,你今天絕對見不到你兒子」。
張姓死者的父母不得已之下答應給付現金6萬元,當晚11點分兩次匯款2萬、1萬元,期間楊俊傑聽到房外有巡邏員警的聲音,還將張姓死者帶到2樓,並在口部纏上膠帶,避免被害人求救。
當天晚上11點半左右,這群人發現張姓死者心跳極度緩慢,隨即外出將棍棒等物丟棄 ,並由其中一人撥打119求救。消防局救護人員到場後,將張姓死者送往馬偕醫院救治,李偉彬等7人各自開車、騎車逃逸。
▲將張姓死者送往馬偕醫院救治,李偉彬等7人各自開車、騎車逃逸。(圖/翻攝畫面)
張姓死者送醫後,在隔日凌晨3點15分,因皮下軟組織裂傷出血及血液鬱積,肌肉挫裂傷出血,腎小管內肌球蛋白沉澱、壞死, 最後引發腔室症候群、橫紋肌溶解症而造成腎衰竭、心因性及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北市迪化街民宅驚傳幫眾遭私刑痛毆致死,警方循線逮捕6人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士林地法院法官考量,一行人虐待死者時間長達5小時,3支球棒棒體已嚴重凹陷、變形,1支高爾夫球桿斷裂成 兩截,可見李男等人攻擊死者的力道之重、之猛、之劇,死者處於當時情境下,不僅是身體上疼痛 ,心理上勢必深感絕望、無助與驚恐,一行人竟還開啟視訊,讓死者的父母親目睹兒子被拘禁毆打後,氣息虛弱而無力反抗的畫面,心態及行為手段殘暴。
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李偉彬11年徒刑、徐健傑10年6月徒刑、楊俊傑11年6月徒刑、汪暐哲9年6月徒刑,較早離場的林椿貴則依傷害罪判1年6月徒刑,另名共犯柯奕豪因案發後已死亡,由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其他未成年共犯則由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