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本月26日,屏東高樹鄉一名楊姓男子,因不滿女店員提醒戴口罩,竟出手挖眼攻擊,楊男領有身障手冊,目前已收院治療。但這並非其首次發生攻擊事件,楊男甚至嗆「關幾個星期就能出來」,讓當地居民擔心,楊男會以精神疾病為藉口,逃避刑責。
▲女店員遭挖眼攻擊恐失明。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目前收治患者有兩個法律途徑,一是依照《精神衛生法》裁定強制住院,但最長不可超過60天;二是構成刑事案件,由法院裁定「監護處分」,最長可收治5年。
▲獨居老婦遭楊男持菜刀砍傷。
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因患者有其人權及自主性,所以精神醫療不能牴觸人身自由,治療配合度有限,除非成為司法案件,由法院裁定保護管束,才能追蹤其就醫狀況,或予以監護處分長期收治。
據了解,楊男已經不是第一次傷人,今年6月間,一名72歲的獨居老婦,也莫名遭楊男持菜刀砍傷。對此,縣長潘孟安表示,後續將檢討如何補強社會安全網,並跟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能強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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