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師呂秋遠
律師您好,因實在是不知如何是好,知道太太都會follow您的粉專,於是向您求助解惑。目前跟太太結婚快兩年,小朋友一歲半,家裡成員就我們三個加我媽媽。
目前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因為媽媽有抽菸,太太不讓媽媽接近小孩。我瞭解二、三手菸對小孩的危害,也試圖請媽媽戒菸,但未果,並還會換來一頓訓斥:「那個xxx還不是抽菸,他們小孩有比較不健康嗎?」再來就是無止盡的情緒勒索,什麼最大的願望就是含飴弄孫,這輩子都做不到之類等等等。
▲在台灣,婆媳問題持續存在著,律師呂秋遠認為,分居治百病。(圖/翻攝自Pixabay)
我知道看到這很多人會說,「你媽的問題啊」 「本來抽菸就不要靠近小孩」等等。對,這些我也知道,本來我以為我媽是個很好相處的人,根本不會有婆媳問題,但我錯了。我從小就習慣我媽、習慣二手菸、習慣她不敲房門直接進來,我就自以為我太太也可以接受。
現在兩個人在家裡不小心碰頭,也不會打招呼,跟陌生人一樣。那天跟我媽告知一下,我們什麼時候要回娘家而已,不誇張,他竟然批哩啪啦念了一個下午,什麼娘家的人都跟小孩比較親,其實我們房子也找好了,明年就會搬出去了,我相信距離會產生美感。
我真的很不快樂,一邊是我媽媽,一邊是太太,試著幫誰講話誰都不開心。懇請律師幫忙解惑,告訴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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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中基,該怎麼說呢?你覺得我會唱「一邊是親情,一邊是愛情,左右都不是為難了自己」給你聽嗎?雖然明年你才要搬出去(但願你的婚姻可以持續到明年搬出去的時候),可畢竟也是搬出去了,雖然晚了,有做總比沒做好。
你知道的,處理婆媳問題就是兩個關鍵,第一個是搬出去,第二個是你。能解決這兩個關鍵,大概婆媳相處就不是問題。首先,不論媽媽多辛苦把你養大、不論媽媽現在多麼孤單寂寞,你的選擇只有一個,婚後不能跟媽媽住在一起。如果是為了「孝順」(雖然我不贊成這個詞),你更應該這麼做,因為媽媽總是希望你幸福的,如果是不希望你幸福,只希望你陪伴她,她才能快樂的媽媽,應該也不值得你孝順,這一點應該沒錯吧?你可以讓太太開心,你就是幸福的,就可以達成媽媽的願望,這不是很好嗎?
分居治百病,這是疫苗。
那麼,如果打了疫苗,還是不幸得到一種婆媳的病,那麼,你應該怎麼做?治病的關鍵當然在你身上,這比疫苗還重要。Hi, brother,婆媳關係這件事,沒有中立可言,特別是對於住在一起的婆媳來說,你只能一面倒,就是倒向你的配偶。為什麼?因為你媽愛你,那是無條件的愛,但是你媽愛媳婦(如果有的話),是有條件的愛。當你跟媽媽頂嘴,媽媽頂多生氣三分鐘,就會覺得你只是個孩子,真是小淘氣。但是當你老婆跟婆婆頂嘴,天就得塌下來。你捍衛太太,媽媽才不會覺得她很好欺負。媽媽縱然有百般委屈,只要你彩衣娛親、臥冰求鯉、孟宗哭筍,媽媽就會破涕而笑,不是嗎?
更何況,你想當鄭中基,就當不了宋仲基。請問你,你在文中所提出來的抽煙與回娘家的問題,難道不是你媽的錯嗎?這有什麼好左右為難的?你的「自以為」,只是你的一廂情願。為什麼她就得要接受你媽的二手煙?就得要接受她不敲門就進你房門?就得要接受習慣你媽?她到底是跟你結婚,還是跟你媽?如果事情有對錯,你到底在左右為難什麼?難道你想要我對你說,「施主,要我回答問題前,請先承認媽寶就是你?」
「我媽人很好?」我也覺得我跟德華很像啊!為什麼大家都覺得我像一航?
你不快樂,是自找的。因為從來就沒有兩邊,只有兩家。當你夸夸而談「一邊是親情,一邊是愛情,左右都不是為難了自己」,事實上,你就是把自己推向絕境。親情與愛情,原本就可以共存,只是你自己擅自主張,把親情與愛情放在天秤上稱斤論兩。兩家分居、明辨是非,只要這麼做,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你竟然都做不到,只因為你想要兩邊都當好人,不怪你,該怪誰呢?
左手寫她,右手寫著愛。繼續這樣下去,你的老婆就只能是十姊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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