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沒有錢萬萬不能,但有錢就能萬事圓滿嗎?高雄一名人夫阿宏(化名)自己開設公司,年薪約有3000萬元左右,但與妻子小玉(化名)卻有感情問題,加上婆媳問題沒處理好的關係,導致小玉忍不住出軌外遇,對象只是一位負債的打工仔,等阿宏發現後氣到將小玉與小王告上法院,雖然獲得勝訴,但最終僅拿到12萬元的賠償。
▲小玉透過聊天軟體認識情夫出軌。(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因為阿宏自己開設公司的關係,小玉與其在2007年結婚後便在阿宏公司上班,但幾年後兩人的婚姻不像剛結婚時美滿,加上小玉又與阿宏的母親有嚴重的婆媳問題,讓小玉「起了異心」,在2015年時透過微信認識小王,兩人在聊天之中發現互相很有話說,長期聯絡下來成為「知交好友」,在2017年時跨過友誼的那條線,分別在桃園、高雄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不料某日,阿宏在小玉電腦的聊天軟體中發現兩人不堪入目的對話,讓阿宏氣得質問小玉到底是怎麼回事,眼見東窗事發的小玉只好坦承自己確實有出軌的行為,但阿宏還是無法忍受遭到如此的對待,將小玉與小王一狀告上法院,同時向法院訴請離婚。
雖然在審理期間,小玉坦承自己的出軌舉動,但小王卻稱不清楚對方已有家室,不過法官檢視兩人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玉多次向小王抱怨婆媳問題,顯見小王明顯知情對方已有婚姻,加上兩人也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因此依通姦等罪嫌判小玉2月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小王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
而阿宏雖然訴請離婚,但未追究小玉過錯,僅向小王提告要求民事賠償,法官考量後認為阿宏的社會地位較高,除了自己開設公司外,年薪也有約3000萬元,反觀小王到處打工,年收入不到40萬元還負債累累,因此僅輕判小王須賠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