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在高雄市前鎮區成功路、復興路口酒駕肇事,擦撞一名劉姓女騎士,酒測值為0.23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因劉女沒有提傷害告訴,丁允恭也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等測試,因此檢方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給予不起訴處分。
▲丁允恭不慎擦撞女騎士。(圖/資料照)
丁允恭7月14日上午8時許駕駛的白色轎車經過成功路和復興路口,不慎擦撞騎機車的劉姓女騎士,造成劉姓女騎士輕傷送醫。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處理,丁允恭酒測值0.23毫克,應依刑法185-3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還得畫同心圓)」,丁允恭順利通過,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若無通過為移送)。
丁允恭表示前一晚11點多喝了高粱後3點入睡,沒有想到睡醒後酒測值還會超標,當時發現撞到人就打電話報警。至於車禍的過程,丁允恭坦言,老實說自己也搞不清楚,騎士就倒下來了。
雄檢調查,丁允恭確實有喝酒開車,但車禍原因與酒駕沒有直接關聯,且他在現場時也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因此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再加上劉姓女騎士也沒有提傷害告訴,偵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