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游舒婷報導
第2批綜合所得稅退稅時間來了!財政部今(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在10月29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全國總計約18.8萬件、金額約26.56億,屬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轄退稅案件約2萬4千件、退稅金額約2億3518萬元,也公布了退稅對象。
▲第2批綜合所得稅預計10月29日入帳。(示意圖/資料照)
財政部公布的退稅對象為:
一、今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二、今年5月11日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醫事人員展延申報案件。
南區國稅局說明,採用直撥退稅者,本批退稅款將於今年10月29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未採用直撥退稅者,國稅局會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今年10月29日起至12月30日止。民眾接獲退稅憑單,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如退稅金額不滿5,000元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取退稅款。
國稅局提醒,逾期尚未兌領者,民眾可攜帶該憑單、國民身分證,如委託他人辦理,應另檢附委託書及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向原填發退稅憑單的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兌領期限,再儘速持已展期的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或郵局提出兌領退稅款。
國稅局也呼籲,民眾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除可節省往返兌領時間,也可免除遺失退稅憑單的風險,並可迅速在退稅日領取退稅款。
最後,若今年未辦理直撥退稅的民眾,請記得於明(111)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寫帳號,使用直撥轉帳退稅服務,會較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