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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法官偷拍女法官電腦檢舉婚外情 判刑5月定讞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懷疑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2度用手機翻拍對方的電腦版line對話紀錄,向院長檢舉。蔡男一審遭判刑5月,女法官當庭痛訴「想殺死那天忘記關電腦的自己,一切都不會發生」,請求重判。蔡政佑上訴後,高等法院合議庭今(21)日宣判,蔡男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懷疑女法官有婚外情,2度用手機翻拍她電腦對話內容(圖/CTWANT)

蔡男與曾女都在桃園地院擔任法官,蔡男因緣際會下將另一名男友人介紹給曾女認識。去年5月25日下午,蔡男發現曾女的電腦中,跳出一則LINE的訊息,裡面還有「老婆」等親密暱稱,蔡男靠近偷看,更是發現傳送者,就是當初自己介紹給曾女認識的男友人。

蔡男心想,兩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因此他懷疑兩人在外產生了婚外情,當下便拿出手機,把曾女電腦內與友人的對話紀錄拍下來,作為證據,向桃園地院院長檢舉。後來曾女遭到院長約談,才發現自己遭到偷拍,她表示當時自己已經是無婚約的狀態,心裡下定決心,要揪出那位「偷拍者」。

蔡男雖然在事後得知曾女已經離婚,但他仍不死心,在6月17日下午,再次趁著對方不在電腦前,拍下曾女LINE中的所有對話紀錄,準備做第二次的蒐證。但這一切卻全被事先架好攝影機的曾女給錄下,曾女在事後,具狀反告陳男妨害秘密以及誣告。

檢方偵查時,蔡男坦承自己犯行,但他表示,「當下不知2人都已經無婚姻狀態,還以為自己破壞了兩個家庭,身為介紹人,我心裡很痛苦,為挽救這件事,才會決定告訴院長」長達5個月的偵查當中,檢方也嘗試讓雙方和解,但因和解金高達140萬元而破局。檢方最後依妨害秘密罪,將蔡男起訴,一審判決5個月。

蔡上訴,高院昨日開庭,曾女以被害人身分當庭淚訴,沒有辦法原諒蔡的行為,也不要他的道歉,要的是真相和公道,希望法官將蔡男從重量刑 ,且考量本案涉及司法人員刑事犯罪後續處置,建請不宜給予緩刑宣告。合議庭審結後,將蔡男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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