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歷時3年多時間審理「三中案」,27日一審宣判。回顧三中始末,特偵組一度以查無不法簽結,但2014年因民眾告發,全案由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4年後包括前總統馬英九、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一共6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此案也為卸任元首因案遭起訴第3人。
▲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圖/資料畫面)
一、2006年間:游錫堃向當時高檢署查黑中心告發,國民黨疑賤賣黨產。
二、2007年間:全案由特偵組偵辦。
三、2014年間:特偵組以查無不法簽結。律師王可富、名嘴胡忠信等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全案重啟偵辦。
四、2017年間:北檢陸續傳訊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趙少康、余建新等人。
蔡正元遭羈押禁見,4個月後,蔡正元獲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妻子洪菱霙在搜索傳訊後,獲300萬元交保,同樣三限。馬英九與趙少康請回,張哲琛、汪海清2人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五、2018年7月間:全案偵查終結,被起訴的有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一共6人。
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被訴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蔡正元夫妻及岳父被訴業務侵占、洗錢等罪。
六、2021年10月27日:全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