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如果伴侶背著你偷吃,你能接受嗎?近日高雄一名60多歲從不買水果的婦人,某天突然帶著水果回家,立刻遭到老公質問,雖然婦人當下辯稱是朋友送的,但卻讓老公起了疑心,偷偷調查之下才發現老婆竟和水果攤老闆搞外遇,讓他氣得向法院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高雄一名60多歲的婦人,和水果攤老闆發展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原告和老婆已經結婚42年,但卻在去年1月至6月期間,發現老婆有出軌嫌疑。起因是老婆某天回家時,帶著「水果」、「石斑魚」等平常不會購買的物品,更經常出入附近的水果攤,讓老闆騎機車接送,互動十分頻繁,因此猜測妻子和水果攤老闆有發展婚外情;事後,原告偷看妻子手機,整件事才東窗事發。
人妻與水果攤老闆的對話記錄中,不僅提及有關上床的性行為用語,老闆還要求人妻若是和老公發生關係,就要按次「收取費用」。此外,人妻表示家人一直在四處調查,老闆則承諾會「低調一點」。事實上,兩人的對話之中有出現「想你」、「愛你」等語,水果攤老闆很介意人妻和老公發生關係,並且心生嫉妒,因此判定老闆與人妻已屬男女交往關係。
人妻與水果攤老闆的婚外情,不僅老公的親戚朋友、兒子,連女婿都知道,因此告上法院,向水果攤老闆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根據事證,認定水果攤老闆與人妻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關係,判賠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