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任職調查局的李姓女調查官與同為調查官的丈夫楊姓男子,因家務事發生爭執,李女氣得把楊男在家裡穿女性睡衣、赤裸只穿內褲的照片,上傳到某大學研討會的Line群組,且影射大學聯繫窗口賴姓女教職員是「小三」。事後調查局對李女記申誡處分,李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駁回。
▲李女和同為調查官的丈夫吵架,氣到把丈夫在家穿女性睡衣等的照片PO上群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李女及丈夫楊男皆為調查局外勤站調查官。楊男日前因承辦調查局與某國立大學合作的研討會,為方便聯繫,成立「10/15研討會」Line群組。包括妻子李女,以及擔任大學聯繫窗口的賴女都被邀請加入群組。
但2020年7、8月間,李女突然上傳楊男在家裡穿女性睡衣折棉被、赤裸上半身下半身僅穿內褲等的照片到群組,引發群組成員震撼。9月間,李女不滿Line被楊男封鎖,在群組上大嗆賴女、楊男「不是說怕亂搞被我發現?」等語,影射賴女是小三,賴女氣得向調查局反映。
原來李女和楊男因家務事鬧翻,李女因此接連做出脫序行為,調查局召開考績會後,決議將李女處分申誡。李女不服,經公務員保訓會駁回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審理期間李女強調,她上傳到Line群組的照片並無猥褻、性暗示等內容,訊息無言行不檢,對調查局的業務也未有影響,且無損害調查局形象,她也已向賴女道歉並獲得原諒,不應該還被記申誡。
調查局則反駁,李女的行為使得主管得道歉、楊男被調職、業務差點開天窗,若不進行處置,調查局紀律蕩然無存。且公務員酒駕、婚外情、酒後鬧事等司私領域行為,只要成立,即損及機關聲譽,一般都會對個案進行懲處。
合議庭認為,雖然李女認為調查局僅將楊男予以警告處份不公平,但楊男僅是邀請與公務無關的李女進入群組,和女的違失不同,調查局懲處於法有據,因此駁回李女請求撤銷申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