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婚宴前劈腿同事!人夫崩潰爆瘦10公斤 求償99萬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豪(化名),與女同事雯雯(化名)共譜戀曲結為夫妻,並在隔年補辦婚宴前,阿豪卻赫見雯雯與2人的黃姓已婚同事爆發婚外情,2週崩潰爆瘦10公斤,向妻子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雯雯應賠償阿豪20萬元。

阿豪主張,自己與雯雯在前年結婚,原定去年12月補辦婚宴,沒想到,妻子表面上籌備婚宴在臉書公布喜訊,背地裡卻與黃姓男同事爆發婚外情,多次發生關係,讓自己難以接受,晚上輾轉難眠,面對即將到來的婚禮也不敢告訴父母親友,短短兩週便消瘦10公斤,身心均受折磨與痛苦,更無顏面對其他同事,迫不得已只好離職,陷入失業窘境。

阿豪說,2人去年9月間被抓包時,均坦承不諱,妻子更寫下悔過書,坦承曾與他人發生外遇行為,並保證不會再犯,但事後2人依舊持續有聯繫,內容曖昧,互訴思念情意,因此決意離婚,並向妻子求償99萬元。

雯雯則辯稱,「沒有跟對方上床,約會次數我不記得,有牽手、接吻」,簽立悔過書後,丈夫就已寬恕她,不能以此做為離婚的事由,此外,雯雯更指出,自己從事餐飲業,因疫情縮時縮班、目前任時薪工作,丈夫求償過高,無力償還。

新北地院法官檢視2人對話紀錄發現,雯雯表示「雖然我也還愛你,但這件事處理完,你就好好照顧你的家庭,不然重蹈覆轍」、「不要這樣,我也難過啊,但總不能一直這樣」並在黃男要求見面時,開口回絕「不適合讓你看」。

透過對話紀錄認定,雯雯主要目的是為與黃男劃清界線,不再有男女情感往來,雙方互為道別,難認雯雯在簽立悔過書後,仍持續與黃男有不當交往、曖昧情形,因此判2人不准離婚。

不過法官也認為,雯雯確實有簽下悔過書,並坦承曾在去年4月到9月間,曾與他人發生外遇行為,雯雯也坦承有接吻、牽手,確實已侵害阿豪配偶權,因此判雯雯因賠償阿豪20萬元。

▲法官判雯雯應賠償丈夫阿豪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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