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位在新北市淡水的美麗新淡海影城,不堪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繳付高達208萬的月租金,由美麗新娛樂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房東宏泰人壽調降月租至41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影城收入減少,但仍未超過美麗新公司可承受之風險,判決美麗新敗訴,全案可上訴。
▲美麗新淡海影城主張因疫情影響,營收大減。(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美麗新公司主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消費者入影城消費的意願早大幅降低。2020年2月起至6月間,公司營收大幅減少,最低曾剩4.9%,連員工生計都無法照顧。也因此無法支付高達208萬餘元的租金,希望宏泰能調降至41萬餘元。
不過宏泰強調,美麗新曾於2020年7月間成立分公司,且持續挹注資金,顯見營運並未受到疫情影響。且雙方約定,租金得依照影城當年度營業額計算,影城收益好,部分應給房東抽成,收益不佳,美麗新僅需支付包底租金,也就是208萬元,租約沒有不公。
法官則根據會計師查核報告,認為確實難認美麗新公司受疫情影響,也難認營收下滑部分超出公司可承受之風險。
且美麗新與宏泰的租約,含包底租金、抽成租金,疫情期間,宏泰僅收包底租金,本身也並未因疫情而有獲利,無法證明宏泰僅對美麗新不降租,因此判決美麗新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