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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米其林評鑑!上法院打官司判決出爐 名店「磯勢」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1/5 17:09 發稿 | 17:35 更新判決理由、磯勢回應】

堪稱全球首例,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拒絕米其林星級評鑑,一審判決出爐。提起訴訟的共有2家餐廳,台北地方法院5日宣判針對其中一家,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磯勢」部分,法官判決磯勢所屬廳瑞慧日式餐飲公司敗訴,全案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磯勢委任律師表示,本案涉及到憲法保障權益的輕重權衡,需要有突破窠臼的勇氣,對於判決感到遺憾,為捍衛餐廳權利,將在收到判決後提起上訴。

▲磯勢被不少老饕稱為夢幻日本料理名店。(資料照/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餐廳方主張商譽、營業自由、自我實現等人格權、對餐廳設備器材等動產所有權,以及對磯勢餐廳店面之占有,有受米其林侵害或妨害之虞,為不足取。其締約自由雖有受侵害之虞,但米其林抗辯本件聲請主要目的,為限制言論自由,應屬濫用權利,為可採。因此餐廳方請求米其林不得指派評審員至磯勢餐廳用餐,或進行其他米其林指南之評鑑工作;米其林不得於米其林指南提及任何有關評鑑,或推薦磯勢餐廳之內容,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因不希望餐經營、廚師潛能受到制約,磯勢於2020年9月間,委任律師發函米其林指南總部,告知拒絕接受評鑑。但因米其林遲未有回應,因此決定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磯勢委任律師楊代華曾表示,餐廳和廚師都有受到《憲法》及法律保障的營業自由、締約自由,有權向米其林說不。米其林長期以自己的單一評審標準,宣稱對所有餐飲業者進行評鑑並發布評鑑結果,足以戕害餐飲界創新與多樣性發展,侵害餐廳和廚師的營業自由與表現自由。對於餐廳營業自由、人格權皆有侵害。且米其林未採報名制,也未提供得以拒絕參加評鑑的管道,因此採取法律行動。

除了磯勢,同樣提起民事訴訟拒絕米其林評鑑的還有知名「鑊(鍋)氣(wokhei)」餐廳,強調餐廳並非不認同或反對米其林,但餐廳也沒有義務接受評鑑。「鑊(鍋)氣(wokhei)」餐廳部分,北院將另行宣判。

▲律師表示,不希望讓米其林評鑑,是不願餐廳經營、廚師潛能受到米其林制約。(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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