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新屋郵局今(17日)上午8時許驚傳火警。據了解,該郵局一樓車道旁的一件包裹先開始冒煙後,就起火燃燒,接著延燒到其他包裹,統計約有100件包裹損毀。新屋郵局也著手聯繫一百多件毀損包裹的寄件人,表示將會依照現行規定進行賠償,若調查過後,引發火警的包裹寄件人確實有疏失,屆時會向當事人進行求償。
▲▼新屋郵局17日上午發生火警,100多件包裹遭燒毀。(圖/翻攝畫面)
新屋郵局的郵務人員上午整理包裹時,突然聽到劈哩啪拉的聲響,接著就冒出大量濃煙,火勢迅速將擺放在車道上的待送包裹燒得精光,雖然消防局獲報後,迅速派出分隊到場搶救,但仍約有100多件包裹付之一炬。新屋郵局今日也暫停服務一天,清點財物損失。
▲在清查後,也會聯繫100多件包裹的「寄件人」,比照現行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圖/翻攝畫面)
新屋郵局經理蔡季芬表示,由於起火的包裹已經燒毀、無法辨識,目前整起起火原因交由鑑識人員調查中,還難以斷定包裹寄件人是否交寄禁寄物品。在清查後,也會聯繫100多件包裹的「寄件人」,比照現行的賠償規定,若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如紙幣、證券等且先前有保價者,則可循保價金額給予補償。若無,則根據郵局現行規定,以重量計費或以外箱尺寸計補償費。
▲▼消防人員到場先疏散20名員工,迅速將火勢撲滅。(圖/翻攝畫面)
根據規定指出,國內包裹物品五公斤以下者,不超過新臺幣575元;超過五公斤至十公斤以下者,不超過新臺幣865元;超過十公斤者,不超過新臺幣1155元。若用外箱尺寸計費,長寬高合計不超過六十公分者,不超過新臺幣575元;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六十公分至九十公分以下者,不逾新臺幣865元;長寬高三者合計超過九十公分者,不逾新臺幣1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