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黎冠志/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於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表示,台灣在2021年性別平等的表現,居全世界第6名,居亞洲之冠,跟騷法是採取世界各先進國家立法模式完成立法,期盼法令實行後,能對受害者安全有更實質的保護效果。
▲跟騷法三讀!8行為入罪最重判5年,民進黨:大邁進(示意圖)
謝佩芬指出,通過立法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不但將監視跟蹤、盯哨守候、網路騷擾…等八種讓受害者心生畏懼的行為,明定於法條入罪,也為保護被害人安全,免於恐懼,有三大保護支柱:
第一,「偵查並核發告誡書」:為保護被害人安全,《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警察公權力將即時介入處理,應以書面告誡犯罪嫌疑人;
第二,聲請「保護令」:如經告誡後2年再犯者,得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第三,「預防性羈押」:若法院認為行為人有攜帶凶器、其他危險物品或違反保護令之行為,且有反覆實行的疑慮者,得預防性羈押。
謝佩芬強調,《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初衷,是為了要終結性別暴力,以及防制跟蹤騷擾行為。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在「性」、「性別」、「性別暴力」的定義,可證這部專法所保障的對象,並不限婦女,而是擴及各種性別,其範圍是寬廣,非有人質疑限縮之情事。
謝佩芬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採世界各先進國家立法模式,將跟騷行為視為犯罪,該專法的通過,除了回應社會期待外,更能讓政府能把資源集中於性別暴力的防制,以及使第一線執勤員警更進一步提升性別意識。
最後,謝佩芬表示,台灣在2021年性別平等的表現,居全世界第6名,居亞洲之冠,即便如此,對於性別平等與防制性別暴力上,台灣仍會持續努力,相信《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通過後,受害者人身安全將獲得更完整保障,性別暴力防制也會往前大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