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法院認證!宜蘭縣1名李姓男子,去年在便利商店購買東西,結帳時因金額有問題,進而與林姓女店員發生爭執,李男隨口說出:「妳是不是在裝白爛!」,事後林女提起公然侮辱告訴;高等法院認為,「裝白爛」一詞有貶低、不屑等含意,屬於侮辱汙衊之言語,原審判決拘役20日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李男上訴,全案確定。
據了解,去年9月間,李男在宜蘭縣1間超商櫃台結帳時,與先前折扣後的金額不同,遂要求林女再按一次折扣碼,林女想確認先前購買的金額,李男卻認為自己被刁難,竟嗆聲:「妳要鬧什麼意思的啦!」,林女則回,因為價格與他所說的金額不同,李男竟說:「妳鬧夠了沒有」、「妳可不可以不要鬧了」、「妳根本都還在裝傻」。
林女否認刻意裝傻,還強調店內都有監視器錄影;李男則氣憤表示:「不好意思妳告我沒關係,妳可以去看看裝白爛是什麼意思」、「妳剛剛是不是在裝白爛,妳說裝白爛是髒話,妳好意思」,林女不甘平白受辱,當場報警處理,並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李男辱罵超商女店員白爛遭判拘役20日。(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院認為,「白爛」一詞依據社會通念及口語意義上,有使人難堪為目的的意涵,並具備貶低、鄙視、不屑及輕蔑之意,屬於侮辱汙衊性言語;本案發生地點在超商櫃台前方,亦為不特定人行經之場所,足以使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認定李男主觀上有公然侮辱犯意,原審判決拘役20日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李男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