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一夜情害他崩潰 求償50萬又PO公審反遭法官打臉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李男原本歡天喜地要跟林姓女友結婚,但卻在婚前發現自己被「綠」了,女友竟然跟阿郎(化名)一夜情,因此惱怒解除婚約,並要求阿郎要賠償他婚禮籌備費用50萬元,但阿郎卻不願支付,李男一氣之下將阿郎的個資PO網公審,阿郎於是一狀告上法院,案經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觸犯個資法,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李男被阿郎戴綠帽,非但求償不成還吃上官司。(示意圖/pixbay)

判決指出,2019年11月7日當晚,阿郎接到李男電話要求支付50萬元,不然就會PO網公審讓他名譽粉身碎骨,甚至還打電話到阿郎的公司,揚言如果阿郎不辭職也要PO網公審,但阿郎不理會,於是李男還真的上網公審他,並指責他是愛情騙子。

庭訊時,李男承認曾打電話給阿郎,原先只要求他道歉並不是真的要他賠50萬,否則早就將銀行帳號給他,還強調PO網公審是中性討論,並不會聯想到個人,且阿郎公司的經理也說要「隨便他」,顯示對方並未感到害怕,而且目前交友軟體氾濫,充斥著許多愛情騙子,公布個資僅僅是因為希望大眾注意,也促進公共利益。

法官審理後,認定當阿郎接到李男電話已心生恐懼,引發恐慌,而且男女感情變化的因素多端,並非都是他人介入才導致,只要雙方你情我願沒人可以講什麼,至於是不是愛情騙子並不是片面資料就可以論斷,加上李男非法公布阿郎個資已觸法,不過考量到李男無前科,因此判處他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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