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華美電子(6107)董事長楊名衡、前副董事長呂正東等4人,被控與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串謀,假交易掏空華美高達42億餘元資產。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楊名衡8年有期徒刑、深圳普華公司負責人陳孟鏘4年有期徒刑,英格爾董事長張志榮及呂正東無罪,全案可上訴。
▲華美電董事長楊名衡涉嫌與中國普天集團假交易,掏空華美電42億,被重判8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檢方起訴,楊名衡涉嫌與中國普天串謀,由中國普天向華美、英格爾等公司下單,支付120天到期的信用狀,再由英格爾向指定的供貨商下單,最後由供貨商出貨給中國普天指定境外收貨人。但該些收貨公司都是楊男的人頭,好讓楊名衡能用來美化財報,並得於信用狀到期後收款,再以信用狀向銀行貸款。
直到2017年間,楊名衡因無法出具財報,股票被停止交易,大股東英格爾於同期認列7000萬餘元損失,造成華美股價暴跌,檢調因此介入偵辦。估計楊名衡等人自2014年起至2016年間,涉嫌掏空華美電子42億餘元資產,假交易金額高達上百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