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乃峻、陳威/台北報導
6年前,陳小姐的父親開計程車,在中山高和一台聯結車發生車禍,媽媽和弟弟因此不幸喪命,但打了多年的官司,連結車駕駛居然被判無罪。陳小姐拿出證據指控,當時警方的鑑定報告,和現場圖有矛盾是錯誤內容,而車禍現場不同時間拍下的照片,也看的出被移動破壞過,連聯結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都莫名消失,錯誤百出的鑑定報告,讓他們永遠無法,為家人討回公道。
▲6年前的車禍,讓陳小姐失去媽媽和弟弟。(圖/資料照)
投訴人陳小姐:「你會發現台灣的檢察官和司法,真的非常爛權。」
字字句句講的,都是陳小姐的血淚。六年過去,一場車禍讓他家庭破碎,2009年10月30日,國道中山高,南下312公里台南路段,計程車和連結車發生車禍,車身幾乎撞成廢鐵,坐在上頭的媽媽和弟弟不幸身亡,但直到現在,卻分不清誰的錯。
▲陳小姐不能接受,肇事原因被判定為不明原因。
投訴人陳小姐:「法院給我們的答案,是肇事者不起訴,鑑定報告居然說,不明原因是肇事原因。」
鑑定結果是不明原因,家屬歸咎當下員警證據蒐集不清,打開現場圖,這照片是7點20分拍下,陳小姐父親車輛保險桿落在內側路肩,聯結車的零件則在中線,到了7點50分零件卻消失不見,保險桿也被移動出現在中線。
▲陳小姐拿出證舉,舉出警察蒐證疑點重重。
現場連結車明明有行車紀錄器,但車輛移到警局停車場後,機器平白無故不見。
投訴人陳小姐:「他們(高工局)的監視器,只保留15天就一定會刪除掉,很質疑為什麼警方當時為有沒主動提供,我爸爸到現在還沒辦法走出傷痛,他一天到晚就希望官司趕快勝訴。」
▲最後進警局後,原本聯結車的行車紀錄器竟然不見。
另外,職務報告明明寫上,小客車失控衝撞外側,但現場圖畫的,卻是內側護欄,現場當時根本沒有撞擊點,明顯是錯誤連篇。父親的期待,沒能成真,但最高法院判決,聯結車駕駛民事、刑事都無罪,如今死無對證,律師呼籲若有目擊證人證詞,有機會申請再議,只希望有機會為枉死家人追出真相。(整理:實習編輯吳欣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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