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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岳父突病逝!結不成婚還被分手 他怒討百萬聘金敗訴

記者楊忠翰/雲林報導

雲林縣1名何姓男子,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原本預定在2017年訂婚,何男也依照準岳父要求,先後匯出100萬元聘金;孰料,準岳父突然因病逝世,兩人婚期一延再延,最後劉女甚至決定分手,何男憤而提出告訴,要求對方返還百萬聘金及鑽戒;雲林地院認為,何男匯款百萬元一事,劉女並不知情,因此判她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何男與劉女論及婚嫁後,遂依照準岳父之要求,先後匯款百萬元,做為迎娶劉女的聘金;2人決定先在2017年10月訂婚,隔年6月再舉行婚禮,沒想到劉女父親突然過世,2人原本打算在百日內結婚,但雙方親友無法配合而作罷,婚禮順延到劉父對年後舉辦,卻因何男工作變動而三度延期,劉女認為何男不再愛她,遂決定與對方分手,何男憤而提告追討100萬元聘金及3萬元鑽戒。

▲何男結不成婚,憤而追討百萬聘金及鑽戒敗訴。(圖/翻攝自Pixabay)

劉女辯稱,她與何男交往6年,雖然2人曾一起出席訂婚宴,卻無提親、八字合婚、訂婚儀式等過程,何男所送的鑽戒是生日禮物,也不是所謂的求婚鑽戒;至於父親索討百萬聘金一事,她並不知情,名下帳戶均是交給父親使用,直到父親過世後,她才知道父親曾向何男借款,但金額多寡她完全不清楚。

何男父親證稱,當時何男購買鑽戒給劉女時,2人尚未論及婚嫁,而且何男送出鑽戒當天,確實是劉女生日;法官認為,從買婚戒到訂餐廳,至少已過了8個月,難認何男贈與的鑽戒是為了結婚用。

法官指出,雙方證詞均未提及求婚或訂婚過程,何父亦證稱當時兒子並未完成提親儀式,加上雙方皆未立下書面婚約,難認劉女和何男已有婚約;至於何男匯款百萬元一事,法官認為,何男將錢匯到劉父指定帳戶,雖然帳戶名字為劉女,但帳戶確實是劉父持有使用,認定劉女並不知情,因此判何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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