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社福團體「新高雄紅十字會」遭爆逼迫社工回捐薪資長達3年多,高雄市議員黃捷接獲檢舉後,5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過程中甚至發現中低收入戶的被害社工每月至少要回捐4000元,3年多下來已遭強迫回捐超過15萬元,社工過去曾向機構反應,沒想到竟得到「公司沒有錢,你要幫助公司」的回覆,讓被害社工相當痛苦,社會局介入稽查後,確實發現機構的確未確實核發射工薪資,已裁罰及終止契約,並移請司法調查。
▲受害社工姐姐控訴,家裡已經是中低收入戶還要強捐薪水。(圖/黃捷服務處提供)
黃捷表示,跟據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合約明定,聘用社工報酬為月薪34,916元,但經查當事社工薪轉存摺,新高雄紅十字會匯款月薪為30,602元,相當月回捐4000元,且違法回捐事實持續近三年,該社工個人被回捐金額累積超過15萬。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也說,受害社工登入衛福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後,進一步發現有人使用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離職員工的帳號,修改受害社工年度薪資等資料,要求送內部政風單位調查偵辦。
受害社工胞姊則沉痛的表示,因為家裡是中低收入戶,弟弟帶著感恩的心去進入紅十字會;然而弟弟因薪資異常與新高雄紅十字會反應三年未果,甚至該機構還以「公司沒有錢,你要幫助公司」等理由拒絕處理,為了家裡的生計,至今弟弟要吃藥才能睡得著,三年來已經造成旁大的經濟壓力。
▲黃捷痛批新高雄紅十字會竟然強逼社工回捐薪水。(圖/黃捷服務處提供)
黃捷強調,機構還跟受害社工說「我把你當兄弟,我把你當手足」,但是私底下卻行回捐之實,造成弱勢家庭經濟更困難,實在無恥,對此,黃捷要求針對機構不法勞資爭議事實,也應納入評鑑予以退場處置,預防薪資回捐或任何剝削勞工的手法,社會局也應儘速會同勞工局全面稽查薪資回捐,並釐清機構發薪、核銷等資料,返還積欠員工的薪水,確定違法事實,該開罰就開罰。
高雄市社會局專委陳綉裙表示,目前機構已經將積欠薪資返還社工,相關涉嫌違法事證,將轉交司法機關偵辦,針對違約也將依照規定與新高雄紅十字會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