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嘉義一名按摩師竟趁按摩時性侵女客,二審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嘉義一名曾姓按摩師涉嫌性侵女客人小如(化名),事後小如趁曾男不注意穿衣逃離,並向男友、家人求救,前往醫院驗傷後報案,曾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卻辯稱是「過失性交」,全案上訴到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犯罪事實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上班族小如在友人的介紹下前往舒壓店,給曾男推拿按摩過4次,但小如最後一次前往按摩時,曾男卻利用體格優勢壓制、性侵小如得逞,甚至在小如抵抗時還出言威脅,小如最後趁曾男不注意趕緊穿衣逃離,回家後跟男友、家人求救,並前往醫院驗傷報案。
一審法官審理時,曾男僅坦承權勢性交,否認違反小如意願強制性交,甚至辯稱是「過失性交」,開庭時曾男向小如下跪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30萬元,但小如不願接受,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曾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曾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認為,曾男犯罪事實明確,但性侵行為前應是按摩大腿內側,非直接觸摸私密處,因此改判3年4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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